|
【云龙镇】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集体用房改建项目(施工)发包公告 |
|
公告名称: |
【云龙镇】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集体用房改建项目(施工)发包公告 |
| 所属地区: |
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1-22 |
|
详细内容: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集体用房改建项目(施工)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项目规模:包括一幢辅助用房及厕所施工图范围内建筑(结构、建筑、装饰等建筑工程)、安装(含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项目总投资:/招标控制价:818585元计划工期:60 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建筑(结构、建筑、装饰等建筑工程)、安装(含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的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数量:1个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三)其他: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投标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前上传至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6.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登录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公告: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电话:0574-88473361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联系人:沈燕君、徐新宇、吴欢电话:0574-83033570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