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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电信宝安分公司光缆接入施工服务采购询比公告
公告名称:
2025年深圳电信宝安分公司光缆接入施工服务采购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1-22
详细内容:
2025年深圳电信宝安分公司光缆接入施工服务采购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1-21



正文

询比标包文件



2025年深圳电信宝安分公司光缆接入施工服务采购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深圳电信宝安分公司光缆接入施工服务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Z-17-04C-2026-D-F-A0105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Z-17-04C-2026-D-F-A01057



项目名称:2025年深圳电信宝安分公司光缆接入施工服务采购



预估金额-不含税:6.6100(万元)



安全生产费-不含税:0.1322(万元)



预估金额-含税:7.2049(万元)



安全生产费-含税:0.144098(万元)



服务地点:深圳市



所属行业:信息传输业



备注:预估金额-含税:按增值税税率9%计算得出。



(1)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年的免费运维服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2025年深圳电信宝安分公司光缆接入施工服务采购,详见附件2、项目需求书。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深圳电信宝安分公司光缆接入施工服务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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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人民币6.6100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光缆接入类项目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发票/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项目团队要求:(1)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7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3)在各实施地市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明确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对应负责的地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承诺根据单项工程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如工程涉及以下特种作业内容,相关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



电工作业主要包括低压电工作业和高压电工作业。



制冷与空调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是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高处作业主要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不能相互代替。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询比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7)近两年(自【2024年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23)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4)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6年1月22日00时00分至2026年1月27日00时00分。



3.2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1月29日14时30分。



4.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6.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5.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邮    编:518034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755-88895763  



电子邮件:szdxcaigou@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



邮    编:518034  



项目负责人:王定勇   



联 系 人:王定勇(所有关于项目的问题,请优先与第一项目负责人联系)、余超文、陈泽斌、许雅思、童本锋、刘玉凤、田时启、闵代道



电    话:13025246805/13378664542



电子邮件:2421921701@/yucw@



网    址:   /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601057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1-21 16: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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