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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轻量化政企工业PON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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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轻量化政企工业PON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
| 所属地区: |
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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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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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轻量化政企工业PON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1-21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轻量化政企工业PON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标段编号:NXBBFA202601090002C0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随着企业全光组网的发展,1拖32设备已经不能满足大型单位的组网需求,现采购工业PON主网关设备实现大型单位全光需要。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如订单总金额已达到框架金额上限,则该框架协议自动终止。若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后,框架金额尚未执行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期执行)。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
1.2.1.1采购内容:采购1拖64、1拖128、1拖256工业PON主网关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2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框架协议预估金额为188.71万元(含税)人民币。
1.2.1.3交付期限:自接到订单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
1.2.1.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1.2.1.5交付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1.2.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质量标准要求。
1.2.1.7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技术标准要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轻量化政企工业PON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政企网关
-
据实结算
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产品(1拖64、1拖128、1拖256主网关设备)均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至少1例同类(PON主网关设备)产品销售业绩。
注:①如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②如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必须涵括协议金额、协议实施内容、协议签章页)和实际执行订单,时间以订单生成时间为准,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如订单未体现时间和金额,该业绩不予认可。
3)供应商承诺:①货物及包装材料病虫防疫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制造的货物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的货物或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到货时供应商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②绿色包装要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4)供应商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1月26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9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89号A栋9层908-913
邮 编:
750000
邮 编:
510610
联 系 人:
晁女士
联 系 人:
马启慧 王艳芬 杨文娟
电 话:
0951-5676953
电 话:
1889501756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8895017568@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37672600773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1日
询比标包文件
202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轻量化政企工业PON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轻量化政企工业PON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标段编号:NXBBFA202601090002C0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随着企业全光组网的发展,1拖32设备已经不能满足大型单位的组网需求,现采购工业PON主网关设备实现大型单位全光需要。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如订单总金额已达到框架金额上限,则该框架协议自动终止。若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后,框架金额尚未执行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期执行)。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
1.2.1.1采购内容:采购1拖64、1拖128、1拖256工业PON主网关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2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框架协议预估金额为188.71万元(含税)人民币。
1.2.1.3交付期限:自接到订单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
1.2.1.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1.2.1.5交付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1.2.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质量标准要求。
1.2.1.7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技术标准要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轻量化政企工业PON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政企网关
-
据实结算
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产品(1拖64、1拖128、1拖256主网关设备)均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至少1例同类(PON主网关设备)产品销售业绩。
注:①如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②如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必须涵括协议金额、协议实施内容、协议签章页)和实际执行订单,时间以订单生成时间为准,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如订单未体现时间和金额,该业绩不予认可。
3)供应商承诺:①货物及包装材料病虫防疫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制造的货物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的货物或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到货时供应商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②绿色包装要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4)供应商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1月26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9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89号A栋9层908-913
邮 编:
750000
邮 编:
510610
联 系 人:
晁女士
联 系 人:
马启慧 王艳芬 杨文娟
电 话:
0951-5676953
电 话:
1889501756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8895017568@
网 址: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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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37672600773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1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1-21 17: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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