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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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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天翼爱音乐产品和活动运营支撑业务外包项目
未终止
:2026-01-21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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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天翼爱音乐产品和活动运营支撑业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UABBFA202601190002),招标人为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元):4,120,000.00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服务地点:广州市
1.2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活动运营、门户运营、内容运营、用户意见处理项目支撑等,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附件2:项目需求书》。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天翼爱音乐产品和活动运营支撑业务外包项目
前端业务运营支撑
-
1
广州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120,000.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若投标价款(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单价价款(不含增值税)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或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价款(不含增值税)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否决响应处理。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投标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4 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低于18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5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社保证明扫描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6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17人及以上。其中要求配备音乐内容编辑至少1人,视频彩铃内容编辑至少1人,公众号内容编辑至少1人,用户意见处理专员至少1人,应用市场推广支撑至少1人、应用端产品优化支撑至少1人,IPTV产品优化支撑至少1人、IPTV应用端技术支撑至少1人,数据支撑至少1人,活动运营支撑至少2人,活动运营技术支撑至少3人,用户运营支撑至少1人、用户运营技术支撑至少2人,以上人员均须具备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均须提供社保证明扫描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6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3)现场驻点要求:项目执行期间,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7人)根据甲方人员需求在甲方规定的办公地点驻点办公,配合项目实施。项目组成员所属公司必须为乙方,不得使用第三方人员,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达现场。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项目组成员需全职驻点,5*8小时常驻甲方现场工作,乙方项目组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变换,变动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新配备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来团队人员的条件,并须经甲方确认。须提供驻点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附表3:项目团队人员进驻承诺函》。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5投标人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投标人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在本项目服务地点具备相应的本地办公场地,并对所承接的项目有专门的管理部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资格要求: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一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产品运营推广或音乐内容运营支撑或视频彩铃内容运营支撑业务外包类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410万元及以上合同金额。
备注:(1)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1日22时00分00秒至2026年01月26日2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本网站(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2路18号电信广场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
510610
邮 编:
510000
联 系 人:
刘莹
联 系 人:
廖芳
电 话:
020-87188773
电 话:
1335287637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iaof@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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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3110910037672600925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1日
招标附件
招标公告.pdf
2026-01-21 19: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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