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甘泉路近零碳排放示范社区购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中国有色大厦13层13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3日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832-SFCX26FSC004
2、项目名称:甘泉路近零碳排放示范社区购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450000.00元
4、最高限价:¥450000.00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甘泉路近零碳排放示范社区购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位于福田华强北上步路片区,处于深圳城市中心区福田区甘泉路以东、振华路以北的地块,近零碳公园占地约5128.62平方米,含报告厅约占地637.94平米。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安全管理及秩序维护、公共设施管理、应急处理、清洁卫生、垃圾清运、四害防治及消杀、绿化养护、报告厅设备调试等,旨在营造一个环境优美、运行高效、安全有序的公共空间。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是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①声明函样式见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章节提供的格式;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声明函或不符合要求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投标无效处理。
注:(1)“信用中国( (三方诚信招标网)
(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网站)
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74456794827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东海支行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官方网页(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