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2026年度宣传及健康科普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2026年度宣传及健康科普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C(ZB6)2025165C(重)预算总金额:35万元采购需求:
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及单位
简要服务要求
A分标
2025-2026年度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1项
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相适应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在竞标报价期间,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 30分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二楼开标区电子显示屏安排)。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2月3日9时 30分后
2.开启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评标室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6年2月3日9时 30分截标后为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评审室,参加磋商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相关证件(法定代表参与磋商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时,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逾期到达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磋商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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