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统一安排,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填报工作正在进行,前期已经发布预通知。根据今年国家基金委发布的相关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如实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请认真检查《结题报告》撰写情况,内容过少、未提供图片、图表等,填写过于简单的不能通过;粘贴申请书、已发表论文内容的不能通过;项目负责人擅自变更研究内容(实验模型、干预药物、主要研究方法、主要指标、关键技术等)的不能通过。如项目研究方案内容确需变更的,需由项目负责人申请,依托单位组织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学术委员会签字,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将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变更研究方案的项目将影响结题评价。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包干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资产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项目决算,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严格按照决算日期(以12月31日为决算截止日,项目指南明确规定其他截止日的除外)填报支出金额,在决算日之后发生的支出填报在结余资金部分,不得出现决算数据与账目支出金额不一致的情况。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且转拨资金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对于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详细说明结余资金产生的原因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获批准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5.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OAR平台)。
6.2025年度共有47个项目研究期满,具体名单见附件1。请相关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 href=" target="_self" title="附件.rar">附件:1.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名单
2.广西中医药大学纵向(含校级)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审核要点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2025年)
5.结题成果报告填写操作说明(2025)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