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民治街道市容整治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中国有色大厦13层13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2日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832-SFCX25FSC250/LHAZXDL-2026-00042
2、项目名称:民治街道市容整治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支付上限:¥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存在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不同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的承接服务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填写指引”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注:(1)“信用中国”( (三方诚信招标网)
(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网站)
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74456794827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东海支行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官方网页(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