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施工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前郭县乌兰图嘎镇大德营子村5组电工地(报名中)
公告名称:
前郭县乌兰图嘎镇大德营子村5组电工地(报名中)
所属地区:
吉林
发布时间:
2026-01-21
详细内容:

产权交易公告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前郭县乌兰图嘎镇大德营子村5组电工地



5700



项目挂牌金额(元)



15



项目总面积(亩)



动态报价



竞价方式



项目类型



耕地 ﹒ 机动地



项目编号



0721103-261182J



发包期限



2026-02-02至2026-12-01



挂牌时间



2026-01-20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1-26 16:00:00



竞价保证金总金额



2900元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6-01-27 08:00:00



地块信息



地块名称



5组电工地



地块面积



15.00亩



地块类型



旱田



东至



道路



西至



林地



南至



荒山



北至



耕地



去年种植作物



玉米



前年种植作物



玉米



地上附着物





*每亩约等于666.67平方米



项目基本信息



转让方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图嘎镇大德营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经营权主体



集体经济组织



标的名称



前郭县乌兰图嘎镇大德营子村5组电工地



坐落位置



吉林省 松原市 前郭县 乌兰图嘎镇 大德营子村



项目总面积



15亩



项目总金额



5700元



转让方式



整体交易



交易方式



公开交易



发包期限



2026-02-02至2026-12-01



用途



种植业



竞价保证金比例



50%



竞价保证金总金额



2900元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自由报价期



2026-01-20 09:00:00至2026-01-27 10:00:00



加价幅度



100元



限时报价周期



120秒



服务费用



按约定收取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6-01-27 10:00:00



优先购买权人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3日内支付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



1.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发包价格。



2.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交易市场及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介绍和评价,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对可能存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 或聘请专业人员鉴定。意向受让方交纳了竞价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标的无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权属证书。



5.涉及标的各种补贴的约定:该地享有土地直补,若有其他补贴按国家规定执行。



6.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对上述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所提申请是真实意愿表示,并已履行了相应程序,产权权属清楚,拥有完全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现自愿向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申请交易公告,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组织交易。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和交易市场相关规定,按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定代表人、非法定代表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相关条件。



3.对地上附着物有管护责任,标的原地上附着物在合同到期时保持完好,新建附着物应征得转让方同意。



受让方的义务:在发生征占地时,受让方必须全力配合,不得设置障碍或阻挠施工。



发包范围: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5组成员。



交易报名



报名须知:意向受让方应认真了解《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自行承担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1-26 16:00:00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

(1)主体资格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自然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3)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上述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竞价保证金须按时足额汇入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网络竞价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交易确认:最高报价者须通过资格条件审核,若被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出现造假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并承担一切后果。



顺位报价者须在接到《竞价结果确认书》的2日内进行签署,超过2日未签署视为放弃成交。放弃成交不追究违约责任;确认竞价结果后,若被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出现造假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并承担一切后果。



竞价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交纳保证金比例



50%



竞价保证金金额



2900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6-01-27 08:00:00,以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竞价保证金扣除竞价佣金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非交易市场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交易市场留取竞价佣金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



1.在公告登记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不能按期支付成交价款、服务费用的;



4.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交易的;



5.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征集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未征集到



延长发布,不变更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交割



标的交割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



1.受让方须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前,因转让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交易终结,意向受让方不得向交易市场主张除退还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因转让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交易市场无关,交易市场无息退还保证金。



3.转让方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因受让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等原因,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现状交付,转让方不保证附着物的完好,受让方不需使用的,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后受让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现场勘验如需现场勘验标的,请联系转让方



勘验时间



公告期内



勘验地点



标的坐落位置



勘验联系人



白永辉



联系电话



19390081536



咨询信息



项目联系人



郭 东



咨询电话



15948806373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9:00至16:00



咨询地址



乌兰图嘎镇



客服电话



0431-86862777



其他服务



竞价看板



*****



受让方申请书.doc



.pdf



授权委托书.doc



产权交易合同范本.doc



交易保证金的注意事项.pdf



(15s)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化工招标网铁塔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施工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