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贯彻蓝天保卫战整改项目充电桩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G2025021-GC)
一、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贯彻蓝天保卫战整改项目充电桩施工已经备案。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贯彻蓝天保卫战整改项目充电桩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2.项目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0266万元。
3.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在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飞行区购置并安装直流非光伏充电主机(包括一体式充电主机、分体式充电主机等)。工作区购置并安装交流非光伏充电桩、直流导轨式非光伏充电桩、直流非光伏充电主机、分体式充电主机及配套设施设备线缆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评定分离法定标。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XJYGCG2026000060001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贯彻蓝天保卫战整改项目充电桩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2、2023、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5)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同时具备:1)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具有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至少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4)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6)其他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投标人为非充电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充电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同时,投标人所投充电设备制造商须满足产品要求。(8)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3日 10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金融大厦10楼新疆阳光采购中心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至2026年01月26日 19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等进行电脑配置。
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访问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等进行电脑配置。本项目为线下开标,不需要办理CA锁;(网上报名及注册联系方式: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3日10时30分00秒
(2)开标地点及方式: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10层),开标室1。
七、其他说明
登记资料包括:报名的单位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参与投标报名的,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资格证明;投标人为非充电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充电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国家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