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拟对金秀瑶族自治县2025年水库警示牌设计安装项目选择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2025年水库警示牌设计安装项目。
二、项目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
三、项目采购内容
(一)全县范围内12个水库以及20个山洪危险区警示牌的设计及安装。
(二)警示牌材质:户外喷绘布。
(三)警示牌规格尺寸:山洪危险区警示牌(20块)的1900mm*1200mm,水库警示牌(24块)的2500mm*1000mm。
四、采购预算金额:捌仟元整(¥8000.00元),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六、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本公告仅为选择金秀瑶族自治县2025年水库警示牌设计安装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单位需要按照文件要求实施金秀瑶族自治县2025年水库警示牌设计安装项目,需要满足相关行业资质或提供实施相关业绩。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size: 16px;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height: 1.5em; margin-top: 8px; margin-bottom: 8px;">(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七、报名时间:2026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四楼。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九、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style="font-size: 16px;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height: 1.5em; margin-top: 8px; margin-bottom: 8px;"> 十一、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秀水路37号。
联系人:冯辉,电话:0772-6216903。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监督人:梁港。
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