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202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预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州区202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预招标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关于开展2026-2028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2026年水利发展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冀州区202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预招标2.1.2项目建设地点:衡水市冀州区。2.1.3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门庄乡、官道李镇、西王镇3个乡镇8个村庄,灌溉面积2.39万亩。包含渠道清淤,渠道衬砌,输水管道,拆除重建过路涵,新建水闸,渡槽(带闸),扬水点,铺设扬水点连接机井输水低压管道等(具体以最终批复规模为准)。2.1.4服务周期:6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报告、实施方案设计图纸及报告、概算文件编制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2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