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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锦屏县2025年农村公路安全提升工程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第三章 评标办法-其他因素技术能力证明承诺:投标人技术能力满足资格要求的,得 6 分;投标人技术能力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 上,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的,得 4 分。承诺函的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驻场承诺:承诺本公司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擅自更换,并且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0 天。得10分,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每次按中标金额的 2%罚款,其他人员每人每次按中标金额的 1%罚款;出现 3次及以上清退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所有罚款金额从工程款中扣除。本项目获取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锦屏县交通建设服务中心(贵州数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9日
文件预览: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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