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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部分条款作澄清调整如下:
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详细评审表--3.2.3(2)技术部分:
2
企业技术实力(10分)
针对本项建设特点和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成熟的软件产品或服务工具证明。具有下列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例得2分,本项满分为10分: 1、档案数字化与OCR识别一体化类; 2、档案数字化安全保密管理类; 3、电子档案智能检测管理类; 4、档案证据保全管理类; 5、涉密数据安全备份类。 备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系统具体功能须符合上述内容,但不限于与上述名称完全一致。
调整为:第四章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详细评审表--3.2.3(2)技术部分:
2
企业技术实力(10分)
针对本项建设特点和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成熟的软件产品或服务工具证明。具有下列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例得2分,本项满分为10分: 1、档案数字化类; 2、数据防泄密或保密类; 3、档案检测类; 4、档案管理类; 5、数据备份类。 备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系统具体功能须符合上述内容,但不限于与上述名称完全一致。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9日
附件:
澄清公告(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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