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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2026年度华南地区(广州、深圳、厦门)燃料油产品水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公告名称: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2026年度华南地区(广州、深圳、厦门)燃料油产品水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1-19
详细内容:

2026年度华南地区(广州、深圳、厦门)燃料油产品水路运输服务项目(三次)

2026年度华南地区(广州、深圳、厦门)燃料油产品水路运输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H17-FW1675C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度华南地区(广州、深圳、厦门)燃料油产品水路运输服务(三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计划安排,广州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昆仑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昆仑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燃料油产品需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至指定港口码头卸货。全年计划运输共约82万吨。受资源量的影响,运输计划总量可能低至约20万吨,本次计划招标船型载重吨位3000-5000吨,总长<100米,限高22米(净空高度,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运输总量最大预计为82万吨,在项目运行周期内由于资源、市场发生变化,运输总量可能最低至20万吨左右,各中标人运输量将按比例相应减少。本次分三个标段开展招标,每标段招标3家承运商(注:以上运量均以实际业务发生为准,如果中标人与招标人已有前期合同,且前期合作航线与本次招标航线相同,则优先执行前期合同)。

服务内容:

1)负责将燃料油产品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到指定的港口卸货。

(2)负责燃料油产品装卸前后的数、质量计量交接与验收,取样封存,并签收单据。

(3)办理运输过程中的船舶航行签证与船舶保险。

服务标准:必须确保单船次船舶吨位达到招标人要求,运输途中保持承运货物安全完好无损。未按运输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的,运输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计费依据: 每航次运输费用=该航次实际承运量×中标人对应航线中标单价

上述运输费用含运费、代理费、发货港码头费、港口建设费、商检费、保险费、加温费、空仓费和滞期费、利润、税金等及装卸货产生的滞期费用等。

2.5 项目标段划分:

R是,划分为标段,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标段描述

估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备注

(万元,含9%增值税)

标段一

标段一广州公司燃料油水路运输

2899

……

标段二

标段二深圳公司燃料油水路运输

1257

……

标段三

标段三厦门公司燃料油水路运输

1487

……

说明:本项目兼投兼中,投标人若拟投多个标段,须分别明确针对该标段的运力保障方案(运力保障方案不得重复,且必须符合对应标段的船舶载重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运输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运输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具备海事部门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3.7船舶证书名录)。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自成立至今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影印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2)需要提供投保财险类:《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沿海内河船东保障和赔偿责任保险》;人员类:提供船员的《工伤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运输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相对应的发票不少于一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指沥青、燃料油(重质燃料油)、油浆、渣油运输项目业绩。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近2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安全生产亡人事故,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未被中石油同级(及以上)企业通报或列入黑名单;

5)被列入中石油燃料油公司“四商”黑名单的限制参与公司油品水路运输服务;

6)其他中石油同级企业(企业级)与上级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集团级)被通报或列入“三商黑名单”( style="box-sizing: inherit;">3.5 船舶要求(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所投船舶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1)需具备本项目相适用的具有3000吨至5000吨,2条(含2条)以上符合资质的自有船舶;船龄不高于20年(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现今的年限);双底双壳的船舶(如码头有限高要求须特别注明),总长<100米,限高22米(净空高度,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证明材料详见3.7船舶证书名录。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2)船舶配有良好的导热油加温设施,保证到达卸货港时的卸货温度不低于45°。

3.6 其他要求:

3.6.1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

3.6.2不允许转包、分包。

3.6.3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4本项目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7船舶证书名录:

一、海船证书

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3. 《船舶舱容检定证书》;

4. 《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

5. 《船舶安全管理证书》(5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

6. 《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 。

二、内河船舶证书

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内河船舶综合证书》(八证合一,包括《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个体)》、《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标识码证书》、《船舶电台执照》)。

如未申领《内河船舶综合证书》,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3.《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

如流域有特殊要求,船舶证书中需特别注明(三峡、川江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19日至 2026126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可致电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2)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 style="box-sizing: inherit;">4.2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4.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1309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标段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111号中石油南方大厦12楼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赵军辉

联系人:尚曌喆

电话:020-89569892

电话:17792766991


电子邮件:x158505625@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1).doc

附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流程概述_中石油交易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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