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6月5日上午10:00开始在中拍平台( 323209 2000厂房混合3.31/294.33 厂房砖木4.31/1355.24 厂房钢混5.31/1152.14 厂房钢混5.31/1553.14 厂房场地301.05 厂房场地129.60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三、拍卖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4日下午4时止于标的物所在地展示,请提前联系本公司预约。四、保证金缴纳及竞买登记:1、竞买人于2024年6月4日下午4:00前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同时对竞买标的进行网上报名。2、竞买人于2024年6月4日下午4:00前以竞买人本人的名义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宁波红石拍卖有限公司;账号:9403007880100000044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东支行,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现金概不受理)并将银行收款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拍照发邮件至2997943481@。资料不全或资格不符者将无法通过审核。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五、特别:1、竞买人资格:原承租人或经东光村村委会审核通过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的企业;2、标的目前有承租人,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参加拍卖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3、租赁期限:从2024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止;无免租期;4、租金:前三年不变,每年按拍卖成交价计。第四、五年租金相同,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5、标的具体用途须符合规划、公安、卫生、消防、城管、环保等部门的限制和业主方整体规划的要求,是否符合要求请自行向各部门及业主方确认;6、租赁期间,如因政策性拆迁或经济合作社改革需要资产出售或政策因素或相关部门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须终止合同,委托人可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费用。竞买人在拍卖时须考虑上述风险因素,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7、未经业主方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六、 咨询电话: 0574-88276919 13777111925七、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北路750号未尽事宜详见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宁波红石拍卖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