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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鄞州区白鹤街道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六期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区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鄞州区 项目规模:主要内容为时代华庭及新河明珠小区零直排改造工程。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2633191 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道路、排水及绿化工程等施工承包及保修服务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三)其他: 3.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办事处(宁波市兴宁路 43 号,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张贴公告),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6. 招标公告: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虞佳盛、张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湖下路217号电话:15867439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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