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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郊街道】东郊街道仇毕片区生活垃圾全品类智能回收站基础地坪及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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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东郊街道】东郊街道仇毕片区生活垃圾全品类智能回收站基础地坪及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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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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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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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东郊街道仇毕片区生活垃圾全品类智能回收站基础地坪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以鄞综执〔2024〕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郊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宇阳工程咨询(宁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规模:智能垃圾柜基础修建4处,具体为未来道2处、公园晓筑1处、星辰明珠1处,建设地点:鄞州区东郊街道。2.2 招标范围:东郊街道仇毕片区生活垃圾全品类智能回收站基础地坪及配套设施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23100元。2.3 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2.5 安全要求:合格。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三)其他:3.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6 投标人及其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3.7 投标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 招标方式4.1公开招标。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6.2 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6.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 CA 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 CA 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CA 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30647805752、4000878198。7.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郊街道办事处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 232 号联系人:徐老师电 话:0574-87736946招标代理机构:宇阳工程咨询(宁波)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滨江商业广场一期1号楼15楼联系人:李娜、杨静雯电 话:0574-8731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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