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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气源车 、 电源车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单一来源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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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气源车 、 电源车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单一来源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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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发布时间: |
2026-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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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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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气源车 、 电源车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单一来源公告
单一来源
【信息山东机场】【2026-01-19 13 】 中
标题名称
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气源车 、 电源车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单一来源公告
项目编号
H Y H A 2025-3743
有效起始日期
2026-01-19
有效截止日期
2026-01-22
一、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气源车、电源车采购项目 1.3项目地点:烟台机场 1.4资金国有(非财政)投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气源车 、 电源车采购项目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内容:根据实际需求,现需采购气源车,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内容 数量 供货地址 采购预算(万元)
气源车 1台 烟台机场 180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直接采购:“(五)除依法必招项目外,其他招标项目发布两次公告只有1家投标单位的”的规定,因此本项目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1、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资格条件:2.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2.2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合法授权代理商;若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所投产品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2.3供应商须提供拟投设备【飞机地面气源机组(内燃式车载)】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内备案且在质量一致性审核有效期内;2.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具有1个与所投产品同品牌的供货业绩。(注:①供应商提供与本次所投飞机地面气源机组(内燃式车载)同品牌的飞机地面气源机组的供货业绩即可,不局限于内燃式车载。②须提供供应商本单位签订的符合要求的合同。③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主要内容页等关键页。合同需体现设备品牌、型号,若合同内容无法体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④须提供对应合同的发票或扫描件(或者对公转账记录))。2.5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机场路1号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531-8208207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8号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7层
联系人:刘芳、薛玉洁、王珊珊、褚凤欣、胡倩
联系电话:13616400800、15165081096 电子邮箱:hyhawb@vip.
六、其他说明
1.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直接采购公告时间
2026年1月19日09:00至2026年1月22日17:00。
3.直接采购文件的获取
3.1直接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9日09:00至2026年1月22日17:00。
3.2直接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第一步:供应商登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第二步: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请按以下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要求清晰可辨)发送至电子邮箱(hyhawb@vip.),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①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时出具);
③其他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文档)
A.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参与的);
B.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设备审核报告”、“专用设备通告”;
C.业绩合同【合同复印件以及发票(或对公转账记录)】;
D.“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查询截图。
第三步:代理公司确认以上信息及资料后,将直接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预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直接采购文件售价:300元;(支付方式:电汇;开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5159101040022530;开户行:农业银行济南市泺源支行),直接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注: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小组资格审查为准。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26年1月26日09:30,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8号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7层2702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直接采购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转发者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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