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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祥镇】芦浦村竹头点文化礼堂装修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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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咸祥镇】芦浦村竹头点文化礼堂装修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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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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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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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浦村竹头点文化礼堂装修提升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芦浦村竹头点文化礼堂装修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上级拨款及村自筹。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文化礼堂装修及空调安装等。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芦浦村竹头点文化礼堂装修提升项目施工及保修期责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819440元。工程承包方式:专业承包。2.3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三)其他: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招标方式4.1公开招标。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2.4000878198),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5.2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镇街道不见面电子交易平台”,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6.2 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6.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镇街道不见面电子交易平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13064780575 2.4000878198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鸿安大厦2502联系人:宋泽成、苏婷婷、 联系电话:0574-87707752、1508845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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