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施工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一体化光储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一体化光储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
海南
发布时间:
2026-01-19
详细内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一体化光储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2026-01-17   213】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一体化光储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5-21544)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一体化光储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5-2154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4资金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个,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一体化光储备电设备及施工维护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采购预算:不含税总价1294463元。

2.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2.4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维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0年。

2.6供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45天内全部到货。

2.7质保期:光储一体化设备10年,电池10年。

2.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系数限价,最高折扣系数限价为1.00。供应商须基于基准价表为基础进行统一折扣系数报价(安全生产费不打折),若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止,至少须具备一项同类项目(一体化光储设备、储能设备、备电设备类)的业绩。

证明材料:(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3.1.3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承修)三级或以上资质。尚未换领新版电子证照的,资质等级需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承修)五级或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3.1.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须提供上述人员名单、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2025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单位须为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1.5财务要求: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1.6控股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海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响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海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响应。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若为代理商响应,需提供所响应产品(控制主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响应;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

若为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响应均作否决处理。若为制造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并加盖公章。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8日00时00分至2026年1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5.2 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比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询比(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询比(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询比(比选)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5.3询比(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询比(比选)文件款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缴纳,支付完成后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询比(比选)文件】。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严格按照本询比(比选)公告规定时间内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 025-83303501。

5.4询比(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询比(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潜在供应商登录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自行下载。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09时00分。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询比(比选)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比选)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手机CA证书售价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丘海一横路12号东方洋壹号海南铁塔

采购人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电子邮件:wangying9@

10.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项目负责人:孙旭麟、陈丽彬

负责人联系电话:18114471504、13132501591

联系邮箱:@  

11.其他

11.1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11.2关于标书费发票和服务费发票的注意事项:

(1)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税率都是6%。

(2)发票一经开具不可退换更改。

(3)增值税发票有效期180天(自开票之日起),过期不补开。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7日

 



附件: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一体化光储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询比(比选)公告.pdf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化工招标网铁塔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施工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