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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姜山镇】姜山镇新张俞村道路改造修建项目发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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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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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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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镇新张俞村道路改造修建项目发包公告项目编号:JS-ZB(2025)- 0441. 发包条件姜山镇新张俞村道路改造修建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新张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新张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 条件,现对该发包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2.1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新张俞村。2.2发包规模:该工程为道路改造修建等;发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改造修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发包控制价:881082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2.3工期要求: 50日历天。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发包□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3.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三)其他: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发包项目投标。4. 发包方式4.1公开发包。5. 发包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发包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5.4 如有补充的发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9时0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发包(代理)人不予受理。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7. 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新张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代理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B座5楼联 系 人:陈工电话:0574-8784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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