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市政类或路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员 2 人、质量检查员 1 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 1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承接过工程造价≥8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时间、金额及规模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体现规模,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平台办理并通过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7.其他要求:/。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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