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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鄞州区A5-7地块内房屋拆除及围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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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鄞州区】鄞州区A5-7地块内房屋拆除及围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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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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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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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拆迁办公室的委托,现就鄞州区A5-7地块内房屋拆除及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YZ-QTJY(2025)-067二、组织类型:委托代理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范围、工期要求、招标内容、中标人数量:序号招标范围建筑面积工期要求招标内容预算金额(元)房屋残值金额(元)一原福明街道办事处12371.27要求房屋腾空移交后60日历天内完成净地交付包含但不限于房屋腾空验收、场地管理、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围墙围护等。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98714216607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1600.2810007321124宁波市乡镇邮电联营站1011.44592917449中标人数量:1家单位注:预算金额包括房屋拆除费用、建筑渣土运输费用、处置费用及围墙围护费用(不包括房屋残值费用);另外街道办事处的预算金额中包含了220345元围墙费用。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五)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 567 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九、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十、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 567 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二、公告;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联系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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