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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基本账户及食堂专户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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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鄞州区】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基本账户及食堂专户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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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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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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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鄞政办发[2016]4号文件《鄞州区预算单位、国有企业及镇乡(街道)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及鄞政办发[2016]116号文件《鄞州区预算单位、国有企业及镇乡(街道)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及鄞政办发[2018]157号文件《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鄞州区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及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规定,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就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基本账户及食堂专户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基本账户及食堂专户竞争性存放项目二、项目编号:YZ-QTJY(2025)-094(CBZJ-20253042)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项目概况:序号招标内容服务期限中标单位数量1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基本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期间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约、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家2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专户1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村镇银行等银行机构的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或上述银行机构的一级支行。如属于同一家总行的分支机构有2家及以上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持有金融监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15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未购买招标文件或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八、开标时间: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7月15日14时00分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九、招标人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路285号联系人:许老师电 话:0574-89583525十、招标代理公司:名 称: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联系人:张龙锋、林申杰电 话:0574-87425139传 真:0574-87425391质疑(异议)联系人:徐军电话:0574-8809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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