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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公安局歇马派出所后勤保障用房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名称:
保康县公安局歇马派出所后勤保障用房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
湖北
发布时间:
2026-01-16
详细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保康县公安局歇马派出所后勤保障用房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保康县公安局本级

行政区域

保康县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10:57

评审专家名单

任贤林,王瑾,刘咏城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710-5829567

采购单位

保康县公安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保康县城关镇丰银岩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10-5830555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省定鼎工程咨询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保康县城关镇南关街4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10-5829567

{本项目

2026-01-16 10:48|发布单位:湖北省定鼎工程咨询管理中心|项目监管地:保康县|

一、项目编号

42062620250600024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626-2025-00618

三、项目名称

保康县公安局歇马派出所后勤保障用房建设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汇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保康县店垭镇格栏村村委会

中标(成交)金额:273.918811(万元)

综合评分法:96.33(分)

工程类

名称:保康县公安局歇马派出所后勤保障用房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栗升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060807357

五、评审小组成员

任贤林,王瑾,刘咏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1-15

2、评审地点: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鄂建文〔2023〕35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工程类)计取

2、收费金额:2.217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须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2、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可登录“中国”跳转至“保康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直接登录平台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康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丰银岩村

联系方式:0710-583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省定鼎工程咨询管理中心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南关街47号

联系方式:0710-5829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710-582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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