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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货物】景德镇所区-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江西 |
发布时间: |
2026-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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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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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所区-安防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公告2026年1月15日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景德镇市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景德镇所区-安防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0730-2611020004/01),招标人为 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景德镇所区-安防设备采购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景德镇所区-安防设备采购2.2 设备名称:景德镇所区-安防设备采购2.3 数量:1套2.4 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规格:更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途描述:完善区域一(景德镇)、区域二(鄱阳)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为周界预警防护增加语音、可视化、视频复核报警功能,对区域周界进行实时布防和智能化分析预警,降低外部人员入侵、渗透的安全隐患,为实时防控、事后追溯提供技术手段。2.5 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到货验收;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达到试运行状态,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提交验收所需文档资料,达到验收状态。2.6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或服务内容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2)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的质量体系认证或所投标产品的3C认证(认证范围需覆盖标的物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摄像机、存储设备、交换机、平台服务器),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摄像机、存储设备、交换机、平台服务器)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保证,保证本项目产品直接由制造商提供。唯一性声明:制造商须在授权书中声明“本授权仅针对景德镇所区-安防设备采购(招标编号 XXXX),且为唯一授权,未向任何其他投标人出具授权。无效投标情况:未提供唯一授权书、授权内容不全、或存在多家投标人提供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2 财务要求:无。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类似的项目合同1个,须提供合同及验收相关材料复印件,类似业绩不含纯粹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内容须明确包含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相关服务约定。注:合同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项目竣工验收或投运证明材料或验收通过的相关资料。如所附业绩证明材料或合同名称不能体现相关性的,可附技术协议;验收通过的相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的发票及回款凭证。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无效业绩。3.4 信誉要求:无。3.5 其他要求:无。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7 按照本公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发售时间:2026年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6年1月2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4.2 购买方式:(1)第一步: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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