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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东方商务中心5幢34号11-3租赁网络竞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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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鄞州区】东方商务中心5幢34号11-3租赁网络竞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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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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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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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宁波市鄞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本单位将在鄞州区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五、申租方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申租方未被“信用中国”( 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41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申购方不得参与网络竞价活动。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申租方在报名后,须向产权服务公司进行登记确认,若因未进行登记确认导致申租方无法在公开竞价活动中行使优先承租权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申租方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资料:(1)若为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审查申请函(格式见鄞州区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常用范本下载”)、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非法人组织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须提供)。(2)若为自然人:申购方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须提供)。七、公告期限本次交易公告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9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八、交易方式本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申租方应在公告期限内通过鄞州区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最高价出现,网络竞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价的竞价人即为预成交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价人、预成交人竞价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产权公告期满后,产生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申租方的,按照公告约定的交易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申租方的,按公告交易底价与申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原设定的其他交易条件不得进行调整。九、交易保证金(1)交易保证金:3400元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1月9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收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收款账号:394020010400421540000001572开 户 行: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申租方应在交纳截止时间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指定账户交纳足额的交易保证金。(2)交易保证金退还遵循如下原则:1、申租方未被确定为预竞得人,在公开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2、申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退出产权交易程序,在公开竞价或竞价失败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3、在作出中止(中止期限超过14天的)或终止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不涉及产权交易中止或终止事项的申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4、申租方被确定为成交人,在双方签署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或首期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3)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1、申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相关方损失的;2、申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3、申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4、申租方在公开竞价过程中违反约定公开竞价规则,扰乱公开竞价秩序的;5、标的展示期间,不遵守规定的,扰乱展示活动,破坏标的的;6、申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7、申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十、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26年1月8日下午14:0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详见标的坐落位置(展示地点)。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产权公司进行登记。十一、交易服务费预成交人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租赁期2年(含)以下,按出租年限内成交的租金总额1%收取;交易服务费支付账户信息:开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银行账号:39402001040042154。十二、联系电话:0574-89011195、89011197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业务联系人:韩神芝、冯钧翔监管单位: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定可前往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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