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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光管采购招标公告(2025-JKFPDF-W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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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曳光管采购招标公告(2025-JKFPDF-W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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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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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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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曳光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5-JKFPDF-W1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具体内容
备注
1
曳光管 采购
一、购买数量:80根。 二、预算价格:36万元。 三、技术要求: ★1.辐射强度:≥950W/Sr; ★2.静态燃烧时间:≥90s; ★3.在燃烧过程中应能稳定燃烧; 4.外形尺寸:≤Ф61×260mm; 5.重量:≤2.5KG 6.可靠点火电流:≤1A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货物交付。 五、交货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详细地址请电话咨询联系人)。 六、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满足本项目使用要求。(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调试等工作) 七、保密要求:供应商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并履行军事保密义务,严格按照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军事秘密。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报价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供应商在选择所投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报价投文件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队和事业单位提供相关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且投标人提供无外资声明;(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军队及事业单位不做要求)。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互相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四)未被(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至
2026年01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01月29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9日 09:00
(三)投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投递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领取文件资料时进行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313814516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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