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基础设施类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基础设施类项目监理 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新批投资[2025]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涉及新河县白神首乡、荆家庄乡、仁让里乡、西流乡、新河镇、寻寨镇6个乡镇的后葫村、西葫芦湾村等
32个村道路硬化、翻建、街道翻建等,不涉及新增占地;主要包括道路硬化 5050 平方米,道路翻建 3220
平方米,街道翻建 2100 平方米,街道两侧修缮 33050
平方米,胡同修缮49000平方米,旧水泥路面改造2587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安装440 盏,防渗管道建设 12500
米,修建防渗渠 1954 米,翻建防渗渠及配套 1200 米,翻建涵洞2个,铺设管道260 米等基础设施建设。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为准)。
3.1.4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03 00:00 至
2025-06-09 23:59 ,登录
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6-2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常超
0319-4781551;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俪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吴昊 1583011022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9-4781551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2025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基础设施类项目监理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10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俪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邢台市新河县 |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南智慧城牡丹园14-1-1003室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常超 | 联系人:
吴昊 |
电话:
0319-4781551 | 电话:
15830110227 |
传真: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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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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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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