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应至少包含或优于:“1)合同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 (主要技术人员)是完全一致的,且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作更换,确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需对团队部分成员进行更换的【不存在主要团队成员全部更换的情况,否则采购人可直接视为投标人不良履约记录,报送主管部门,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将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且拟更换的团队成员不得低于中标时原该岗位项目团队成员具备的相应条件(包括且不限于学历、职称、工作履历、获奖情况等,以及其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具备相应能力的得分条件)。有且仅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作更换,否则愿意无条件接受按合同价5%的违约金处理,且全面认同采购人有权将此视为投标人的不良履约记录,报送主管部门。 2)投标人全面接受并认可采购人每次会议及本项目合同期内采用核对人员后签名进行人员考勤的考核方式,凡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中存在任一成员每天缺岗1次处违约金贰仟元整。”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承诺函的,本项不得分。 2、在提供承诺函的前提下,按以下标准评审: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1.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每提供1人得10分,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每提供1人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2.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相关证书(设备维修相关专业或水电配套设施相关专业),每提供1人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3.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一级花境师”或“一级花境营造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提供1人得35分;具有“二级花境师”或“二级花境营造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提供1人得20分;具有“三级花境师”或“三级花境营造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提供1人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35分; 4.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园林或园艺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每提供1人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 5.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同类花展项目工作经验的,每提供1人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 注:提供的人员需为投标单位员工,否则该人员不得分。以上5项累加计分,同一人员不可重复计分(如同一人员满足上述多个评分内容的,按得分最优情况计分),最高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按第(1)项要求提供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本项不得分。 2.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需为投标人正式聘任员工,需同时提供开标日前近一个月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以及用工(劳动)合同。如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当月社保无法取得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扫描件) 3.提供项目团队成员上述相应的证书作为评分依据;涉及学历要求的,需提供毕业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或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无效);证明人员业绩经验的,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体现项目信息的关键内容页等)作为评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需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如证书由行业协会颁发的,需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的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 5.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