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线靖边站气量追讨事宜法律服务
长宁线靖边站气量追讨事宜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宁线靖边站气量追讨事宜法律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以法规呈(2025)10号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10月22日,因在长宁线靖边站新增加托运商,计量二次拆分过程中,误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长宁线靖边站上载的1.42401864亿方资源拆分给其他托运商。目前有的托运商归还公司天然气资源的意愿不强,为尽可能换回经济损失,拟选聘律师服务团队开展法律工作。
2.2.招标范围:投标人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招标人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负责长宁线靖边站气量追讨事宜法律服务全部工作。
2.3.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陕西省以及涉及本项服务的其他地点。
2.4.项目实施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法律服务内容为止。
2.5.服务内容:代理本项目相关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刑事控告或者举报,起草控告或者举报方案,进行调查取证,和相关单位沟通、协商、谈判、取证,全程代理公司参加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和二审、执行等刑事程序,与公检法等各个执法部门沟通、提交证据和意见,以及采取所有维护公司权益的措施。
(2)民事起诉或者仲裁,起草诉讼方案、进行调查取证、全程代理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程序(含执行),以及采取所有维护公司权益的措施。
(3)不管代理刑事程序还是民事程序,都包括案发地现场办公、及时汇报案件进展、代为递交和签收有关法律文件、以及按要求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与本案有关的工作等。
(4)其他为完成本次事项处理与索赔工作的法律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司法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执业许可的律师事务所,注册年限不少于5年,正式执业律师不少于50人。须提供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律所简介(含人员情况)。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代理过至少1起通过刑事诉讼追回合同款项的案件(案件标的金额需在100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和裁(判)决书等证明材料;未提交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
(3)投标人未被行业协会、中国石油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在以往案件代理或法律服务中不存在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5 团队要求,应组建专门的律所团队并满足以下要求:
(1)服务团队5人或以上:至少含1名团队负责人,其他人员中至少有1名律师执业领域为刑事,熟悉盗窃罪、诈骗罪,1名律师执业领域为民事,熟悉合同领域纠纷(提供代理相关执业领域案件判决书为证)。
(2)团队负责人:应为律所高级合伙人且执业年限不少于10年,必须全面、全程参与本项目所有法律服务;
(3)团队成员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代理过至少1起通过刑事诉讼追回合同款项的案件(案件标的金额需在1000万元以上),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和裁(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须提供团队所有成员的人员简历表;团队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无利冲承诺材料,承诺代理本项目法律服务不存在利益冲突或利益冲突已被相关方完全豁免。
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项目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特别: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必须及时办理并获取用于制作、投标所需的“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
②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责。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报名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人报名支付标书费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
4.2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工作日)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的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费方式》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截止后未完成递交的,是投标人自己承担的风险。)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院名人大厦
联 系 人:韩晓荔
电 话:84836381
电子邮件:hanxiaoli1@petrochina.com.cn
招标机构: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8号
联 系 人:缴女士
电 话:010-62396847
电子邮件:sunny0302666@163.com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4008800114,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
附件:关于申领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的公告.pdf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人报名支付标书费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