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80万吨/年乙烯装置脱瓶颈改造及能效提升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装机采购
抚顺石化公司80万吨/年乙烯装置脱瓶颈改造及能效提升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装机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石化公司80万吨/年乙烯装置脱瓶颈改造及能效提升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装机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装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抚顺石化公司80万吨/年乙烯装置脱瓶颈改造及能效提升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由中石油投资建设,项目位于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抚顺石化现有厂区。
抚顺石化公司80万吨/年乙烯装置脱瓶颈改造及能效提升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实施后,80 万吨/年乙烯裂解装置扩能至95万吨/年,拟新建20万吨/年溶液法聚乙烯,8 万吨/年聚乙烯装置及相关公用工程配套。包装厂房作为抚顺石化公司80万吨/年乙烯装置脱瓶颈改造及能效提升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的一部分。
2.2招标范围:FFS包装码垛机组生产线2套,吨袋包装机生产线1套,详见附表。
一、FFS包装码垛机组设备清单 |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材质 | 数量 | 备注 |
1 | FFS重膜包装机 | 与物料接触处为304 不锈钢 | 2 | 进料:40t/h,设计能力1800bags/h,25kg/bag |
2 | 高位码垛 |
| 2 | 设计能力2000 bags/h |
3 | 拉伸套膜 |
| 2 | 套膜能力 :垛高2400mm时,最大60垛/小时 |
二、吨袋包装机设备清单 |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材质 | 数量 | 备注 |
1 | 吨袋包装机 | 与物料接触处为304 不锈钢 | 1 | 设计能力25bags/h,750-1100kg/bag |
详细供货范围见《S24101005D-4014-RE01-MR002、S24101005D-4014-RE01-MR003》抚顺石化公司80万吨/年乙烯装置脱瓶颈改造及能效提升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装厂房(4014单元)包装码垛机组(FFS重膜包装机、码垛机及冷拉伸套膜机)、吨袋包装机询价书及相关技术要求等。
2.3技术要求:详见FFS包装码垛机组、吨袋包装机请购(MR)文件及相关资料。
2.4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指导安装、试运转(包括制造车间和安装现场)、提供操作指南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2.5交货期:2025年8月30日前到货。
2.6交货地点: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抚顺石化公司乙烯厂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7返资时间要求: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返回初版技术资料,包括工艺流程图、设备大小、设备基础尺寸、设备重量、初版平、竖面、工艺说明书、公用工程消耗及界区条件等。投标人须对返资准确度负责,如因返资不准确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按合同相关条款承担。
2.8质保期:自建设单位签发“装置性能考核合格证书”之日起24个月,特殊部件的质保期按建设单位和总包方要求执行。
2.9付款方式:
2.9.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预付款(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2.9.2返资款:在收到卖方提交的满足深度要求的返资条件并经买方确认签字并确认无误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的返资款;
2.9.3到货款:自全部设备、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保修单、装箱单、设备出厂测试记录、质量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以及涉及该等设备安装、测试、运行等方面的技术文件、设备交工数字化资料)到达买方指定现场(如果设备系分批交付的,则应在卖方交付最后一批设备后)并经到货验收合格,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合同总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到货款(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2.9.4验收款: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并且装置通过性能考核合格后(供货商提供三方(买方、卖方、最终用户)签字的性能考核合格报告),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等);
2.9.5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30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2.10最高投标限价:995万元(含税)。
2.11标段(标包)划分: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中固体颗粒料同类型包装生产线(含FFS型包装机、高位码垛,包装能力1800bags/h,码垛能力2000bags/h)有成功运行销售业绩2套。须提供项目最终用户签章的检测报告或用户签章的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与最终用户或与 EPC 总包方签订的合同、发票、签字版技术协议原件扫描件、最终用户盖章的性能测试报告或最终用户盖章的运行良好证明材料方为有效业绩,如未提供扫描件或扫描件内容、盖章不清晰,将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所提供的业绩发票应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出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介质、单套处理能力、最终用户名称、使用装置、稳定运行时间、投用时间及联系人等信息,符合业绩要求的为有效业绩。不提供上述资料、提供资料不全的、提供的资料无法清晰反映出上述信息以及反映出的信息不符合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或不配合考察,将取消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应配合。
3.4信誉要求:(需提供网页截图,但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单中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满足要求。
3.4.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单中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满足要求。
3.4.3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https://wenshu.court.gov.cn)。
3.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
3.4.6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为准)。
3.5其他要求:(注意以下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未提供投标将被否决)
3.5.1 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2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且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判定时间以文书落款时间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3 投标人应出具未在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投标活动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存在禁止投标行为等情形、并未与上述单位及其下属所有分公司存在质量、商务等纠纷的承诺书。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已出具承诺书,但后经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查证认定无效的,取消中标资格。
3.5.4 投标人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者需提供专利证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6日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版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UKEY使用指南)。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专栏其他操作手册/指南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4.2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①-②项工作后,即可直接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另外,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及时在交易平台上确认企业信息(投标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地址和电话等信息),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按照交易平台中的企业信息开具和邮寄(电子邮件方式)标书费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如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接受重新开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6月1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F7座 |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F7座 |
联系人:庄严 | 联系人:田佳鑫 |
电话:024-81572138 | 电话:024-81572363 |
| 电子邮件:tianjiaxin06@cnpc.com.cn |
7. 招标人业务监督
部门: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10-68395857
2025年5月21日
附件:2397EA-0000-00-63-SPC-0002_B00_管道支吊架设计统一规定(19).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