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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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上饶市抗建路步行街4号售货亭及信江中路5号售货亭招租(3年)
【 2025-05-14】
项目编号:
ZC25JX11016855
项目名称:
上饶市抗建路步行街4号售货亭及信江中路5号售货亭招租(3年)
标的名称:
上饶市抗建路步行街4号售货亭(工商银行侧边)招租(3年),挂牌价124,189.20元
上饶市抗建路步行街信江中路5号售货亭(老房管局口)招租(3年),挂牌价70,178.4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5月1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5月20日
延期处理方式:
无
项目简介: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挂牌拍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房估(2025)字第005号《评估报告》。
2.经营范围限定为合法合规的零售及服务类业态,明确禁止引入易燃易爆、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类型的业态。
3.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4.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3年。
5.租金的缴付方式:分期支付,租金按年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6.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如下: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需支付5000元/每个标的的履约保证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合同期限届满,若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招租方则需在合同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给承租方。
7.首期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8.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交付标的。
9.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10.承租方日常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饶市抗建路步行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要求,诚信合法经营。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若违法违规经营,按违约处理。
11.承租方在经营期限内,必须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创文创卫等工作以及处理好周边的邻里关系,若因此收到投诉的,需24小时内响应并解决,无法解决的,需立即报招租方协同处理。
12.承租方在经营期间未按上饶市抗建路步行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要求经营或遭到投诉而收到《整改通知单》的,必须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若累计三次未按要求整改的,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标的物。
13.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费)以及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4.租赁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5.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自行负责与商户的解约事宜并要求商户无偿搬离标的物,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6.本方案解释权归上饶市抗建路步行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尽事宜详见拍租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出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有保留价的拍卖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拍卖佣金支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
7.【交付】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交付标的。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查阅该项目。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318732332(童女士)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 2025年05月22日15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2-3层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按年支付。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况(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因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318732332(童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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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主体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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