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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工程保险(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保定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保行审水建〔2024〕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工程保险(二次)
2)招标编号:ZHJL2025003-2
3)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莲池区、清苑区
4)建设内容:通过对金线河河道清整,扩挖等措施增大过水断面,满足30年一遇排涝标准,河道治理总长度为17.8km,以及完成河道相关配套达标建设。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2.2招标范围: 完成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作为本项目唯一投标单位;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1)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止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项目投标;同一保险公司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同一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14 09:00:00
至 2025-05-20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6-0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水利局
电话: 0312-5881537
电子邮箱: bdshhdsc@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工程保险(二次)投标人/供应商8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中慧建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三丰中路1261号
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1919-199号
邮编:
0710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李江华
联系人:
宋凯程
电话:
0312-2173888
电话:
0312-212180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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