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施工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总部天翼云2025年线上营销推广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总部天翼云2025年线上营销推广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5-05-07
详细内容:
天翼云2025年线上营销推广服务集中采购项目01标包:搜索营销推广服务

天翼云2025年线上营销推广服务集中采购项目02标包:科技媒体推广服务

天翼云2025年线上营销推广服务集中采购项目03标包:AI搜索引擎优化服务

天翼云2025年线上营销推广服务集中采购项目01标包:搜索营销推广服务

天翼云2025年线上营销推广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天翼云2025年线上营销推广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B-2025-13640),招标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份额上限(以先到达时间为准)。

1.2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划分



采购内容



采购规模



01标包:搜索营销推广服务

 



搜索引擎营销推广服务、品牌专区、信息流平台优化推广服务、数据优化服务、阶段性推广传播活动、营销文案及创意设计



满足2年的采购需求,共计36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百度、360、搜狗、神马、谷歌、必应、头条、、腾讯、新浪、抖音、小红书、阿里、领英等平台的产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品牌专区、搜索推广、通用词品专、信息流、开屏矩阵、华表、知识营销、品牌日出、导航展示产品、浏览器展示产品、安全卫士、手机助手、手机应用APP、浏览器、开屏、淘宝直通车等。



02标包:

科技媒体推广服务



垂直媒体推广、技术社区运营专题聚合频道建设运营、行业KOL联合运营、线上直播服务



满足2年的采购需求,共计33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垂直媒体投放渠道30项(其中A类渠道14个、B类渠道16个)、行业KOL联合运营2项(输出技术文章约20次、联合传播约30次)、线上直播服务约8场



03标包:AI搜索引擎优化服务



AI搜索引擎优化服务



满足2年的采购需求,提供天翼云官网在互联网媒体、搜索引擎渠道(百度、bing、google、搜狗、360、神马等)的优化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官网权重提升、官网流量增长、官网注册用户数增长、社区运营增长、内容发布等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3个。

1.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单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3条款,投标人任意一项投标报价高于单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业绩要求

01标包搜索营销推广服务: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为:搜索渠道推广服务类项目。

02标包科技媒体推广服务: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为:互联网线上品牌推广类项目。

03标包AI搜索引擎优化服务: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为:自然搜索优化(SEO)或用户增长类项目。

注:①核算业绩数量以合同数量为准;核算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累计金额为准。

②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合同、服务内容页、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凡提供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两者缺一不可,框架合同及其项下所有订单或结算单据视为同一个合同)的扫描件,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6日22时00分至2025年5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招标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6.2检测相关费用: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联系人:靳女士

电话:010-5634915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联系人:白明明、王少蕊、魏铭宏、杨铎、庄琦、曹玉静、范亚頔

电话:15301158835(白明明)

电子邮件:baimingming@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43850049882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

天翼云2025年线上营销推广服务集中采购项目02标包:科技媒体推广服务

天翼云2025年线上营销推广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天翼云2025年线上营销推广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B-2025-13640),招标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份额上限(以先到达时间为准)。

1.2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划分



采购内容



采购规模



01标包:搜索营销推广服务

 



搜索引擎营销推广服务、品牌专区、信息流平台优化推广服务、数据优化服务、阶段性推广传播活动、营销文案及创意设计



满足2年的采购需求,共计36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百度、360、搜狗、神马、谷歌、必应、头条、、腾讯、新浪、抖音、小红书、阿里、领英等平台的产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品牌专区、搜索推广、通用词品专、信息流、开屏矩阵、华表、知识营销、品牌日出、导航展示产品、浏览器展示产品、安全卫士、手机助手、手机应用APP、浏览器、开屏、淘宝直通车等。



02标包:

科技媒体推广服务



垂直媒体推广、技术社区运营专题聚合频道建设运营、行业KOL联合运营、线上直播服务



满足2年的采购需求,共计33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垂直媒体投放渠道30项(其中A类渠道14个、B类渠道16个)、行业KOL联合运营2项(输出技术文章约20次、联合传播约30次)、线上直播服务约8场



03标包:AI搜索引擎优化服务



AI搜索引擎优化服务



满足2年的采购需求,提供天翼云官网在互联网媒体、搜索引擎渠道(百度、bing、google、搜狗、360、神马等)的优化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官网权重提升、官网流量增长、官网注册用户数增长、社区运营增长、内容发布等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3个。

1.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单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3条款,投标人任意一项投标报价高于单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业绩要求

01标包搜索营销推广服务: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为:搜索渠道推广服务类项目。

02标包科技媒体推广服务: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为:互联网线上品牌推广类项目。

03标包AI搜索引擎优化服务: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为:自然搜索优化(SEO)或用户增长类项目。

注:①核算业绩数量以合同数量为准;核算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累计金额为准。

②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合同、服务内容页、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凡提供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两者缺一不可,框架合同及其项下所有订单或结算单据视为同一个合同)的扫描件,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6日22时00分至2025年5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招标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6.2检测相关费用: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联系人:靳女士

电话:010-5634915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联系人:白明明、王少蕊、魏铭宏、杨铎、庄琦、曹玉静、范亚頔

电话:15301158835(白明明)

电子邮件:baimingming@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43850049882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

天翼云2025年线上营销推广服务集中采购项目03标包:AI搜索引擎优化服务

天翼云2025年线上营销推广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天翼云2025年线上营销推广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B-2025-13640),招标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份额上限(以先到达时间为准)。

1.2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划分



采购内容



采购规模



01标包:搜索营销推广服务

 



搜索引擎营销推广服务、品牌专区、信息流平台优化推广服务、数据优化服务、阶段性推广传播活动、营销文案及创意设计



满足2年的采购需求,共计36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百度、360、搜狗、神马、谷歌、必应、头条、、腾讯、新浪、抖音、小红书、阿里、领英等平台的产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品牌专区、搜索推广、通用词品专、信息流、开屏矩阵、华表、知识营销、品牌日出、导航展示产品、浏览器展示产品、安全卫士、手机助手、手机应用APP、浏览器、开屏、淘宝直通车等。



02标包:

科技媒体推广服务



垂直媒体推广、技术社区运营专题聚合频道建设运营、行业KOL联合运营、线上直播服务



满足2年的采购需求,共计33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垂直媒体投放渠道30项(其中A类渠道14个、B类渠道16个)、行业KOL联合运营2项(输出技术文章约20次、联合传播约30次)、线上直播服务约8场



03标包:AI搜索引擎优化服务



AI搜索引擎优化服务



满足2年的采购需求,提供天翼云官网在互联网媒体、搜索引擎渠道(百度、bing、google、搜狗、360、神马等)的优化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官网权重提升、官网流量增长、官网注册用户数增长、社区运营增长、内容发布等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3个。

1.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单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3条款,投标人任意一项投标报价高于单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业绩要求

01标包搜索营销推广服务: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为:搜索渠道推广服务类项目。

02标包科技媒体推广服务: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为:互联网线上品牌推广类项目。

03标包AI搜索引擎优化服务: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为:自然搜索优化(SEO)或用户增长类项目。

注:①核算业绩数量以合同数量为准;核算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累计金额为准。

②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合同、服务内容页、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凡提供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两者缺一不可,框架合同及其项下所有订单或结算单据视为同一个合同)的扫描件,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6日22时00分至2025年5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招标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6.2检测相关费用: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联系人:靳女士

电话:010-5634915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联系人:白明明、王少蕊、魏铭宏、杨铎、庄琦、曹玉静、范亚頔

电话:15301158835(白明明)

电子邮件:baimingming@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43850049882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贺州市平桂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基桩检测服务I标段)的成交候选人评标结果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重庆市重庆中央公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喷泉维修配件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局房源入库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南省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一烧车间窑头密封装置技术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西云龙招标直饮水设备维修维护服务采购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辽宁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职业能力建设项目采购方案项目成交通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安徽省庐江县汤池镇二里半、中份安置房消防检测服务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云南国道线(接界村至杨桥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青海刚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海南省文昌市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文昌学校项目一标段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上架管家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施工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