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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财政局本级2025年咸宁市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项目评审服务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4-22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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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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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咸宁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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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42120120250600018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00-2025-00239
三、项目名称
2025年咸宁市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项目评审服务费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
2025年咸宁市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项目评审服务费(嘉鱼县、通城县)
供应商名称:
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襄阳市高新区新城路9号2幢401房
中标(成交)金额:
19.737000
(万元)
综合评分法:
86.32(分)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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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年咸宁市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项目评审服务费(嘉鱼县、通城县)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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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2025年咸宁市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项目评审服务费(咸宁市本级、咸安区、通山县)
供应商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中标(成交)金额:
18.610074
(万元)
综合评分法:
95.67(分)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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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年咸宁市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项目评审服务费(咸宁市本级、咸安区、通山县)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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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小组成员
邹婷,胡冠华,何曜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5-04-21
2、评审地点:
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大道国际大厦A座19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包一以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计取收费;标包二以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计取收费;
2、收费金额:
0.6000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2、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2041973733@qq.com。 3、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咸宁市财政局本级
地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45号
联系方式:
0715-8131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
15629933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祝可
电话:
18086507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