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省文物局以冀文物发〔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正定县文物保管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正定县文物保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文件以及设计文件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石窟寺和石刻”)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石窟寺和石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1.6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业务范围包含“石窟寺和石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包含“石窟寺和石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0 00:00:00至2025-04-25 23:59:59,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康诚哲,0311-86958900;河北省正定县文物保管所:王素辉,0311-88798359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正定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电话:0311-87266001
电子邮箱:/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隆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工程(二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
0
无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正定县文物保管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正定县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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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素辉
联系人:康诚哲、崔晓东
电话:0311-88798359
电话:0311-8695890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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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ongxin223@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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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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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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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如下:
隆兴寺石质文物保护修缮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他招标文件.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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