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主厂房2号行车大修及轨道修复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主厂房2号行车大修及轨道修复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4-1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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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Y2025-018 更新日期 : 2025年04月15日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主厂房2号行车大修及轨道修复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QY2025-018 日期:2025年4月15日
1.招标条件 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主厂房2号行车大修及轨道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主厂房2号行车在2022年11月开始安装,2023年2月载荷试验具备使用条件,2023年8月东莞市特检院发放“使用标志”“使用登记证”。担负基建期主厂房设备安装调试起吊任务,使用率非常高。行车保养在基建期几乎是空白,2年多高频率的起吊作业加速整车性能下降,导致多个部件受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行车轨道在长期使用后,检查发现:大车轮在行走有啃轨脱落的铁屑、垫片移动明显、夹铁松动整条轨不直,车轮受力不均。轨道没有正确保养,对行车本身及起吊工作都影响很大。 全面解体检查和修理主要部件以保持恢复或提高设备性能,要求大修后达到或接近出厂规定的技术标准和力学性能,以确保起重机械各设备及系统的安全和经济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项目具体内容见本项目技术条件书。 资金自筹资金。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数量/单位 QY2025-018 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主厂房2号行车大修及轨道修复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3工期:本项目计划实施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2025年8月30日 2.4地点:东莞市虎门镇南栅民昌路七巷9号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桥式起重机(A)]。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复印;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 (12)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14)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所属管理平台的承包商黑名单或灰名单。 3.1.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如投标人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有权做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第3.1.5、3.1.6和3.1.7点情况的声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电厂的类似项目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资料,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合同签订页、签订时间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人员要求 施工总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工程施工人员须具有焊工证、起重操作证、低压电工证。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为对应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按照下述指引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4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1线上方式:投标人登入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gxzb.cn/)“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以(投标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将《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gzgx83064349@163.com。在缴纳标书款后,方能获取招标文件。 4.3.2现场方式:投标人登入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gxzb.com)“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在加盖公章后,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提交《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缴纳标书款后,方能获取招标文件。 4.3.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请已办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的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不定时查收电子邮件。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更正/变更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的,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4接受标书款项的对公账号: 户名: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20913829410909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体育东路支行 备注:请注明项目编号QY2025-018标书费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邮寄纸质招标文件需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7日(当天)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2007室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电 话:020-83064172 联 系 人:李工 邮 箱:gzgx83064349@163.com (2)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南栅民昌路七巷9号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769-85139927 8.其他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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