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沁伊高速QYTJ-5标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
(声测管)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2.97-6-声测管(沁伊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沁伊高速QYTJ-5标项目已由河南省政府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沁伊高速QYTJ-5标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声测管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沁伊高速QYTJ-5标项目经理部。
2.1.2 建设地点:起点位伊川县江左镇塔沟村,接三峰寺隧道出口,向西南跨越伊湾水库,然后在江左镇与盐洛高速交叉,设江左枢纽,继续向南与G343国道交叉设江左互通,于茹店村附近进入汝阳县境,与S241省道交叉设置茹店互通,终点在伊川县白沙镇与汝阳县交界处,接在建连霍、二广高速公路联络线和新伊高速,设白沙枢纽,到达项目终点汝阳县內埠镇杜庄村。
2.1.3 建设规模:全长23.86Km,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路面、交安、机电、绿化及房建工程。路基长度19.327Km;全线设置主线桥梁4486.74m/16座(不含互通匝道),其中白降河特大桥2187.5m/1座,大桥1814m/8座,中小桥213.2m/3座,分离立交272.04m/4座;设置涵洞和通道69道(涵式通道17道、保护涵3道、排水涵洞43道、线外涵3道、波纹管涵3道),天桥16座,全线设置枢纽/互通立交4座(其中枢纽互通2座,服务型互通2座),互通及枢纽内总桥长3964.09m,路基长度18.55Km。
2.2招标内容:声测管(详细规格型号、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
(2)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和贸易商;
(3)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为一般纳税人资格;
(6)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及,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二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7)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提供产品使用技术指导,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2生产能力要求:提供物资满足项目所需,确保保质保量供应。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供应商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1.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近一年(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未出现过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投标人未处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3.1.5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允许生产商或中交集团内部贸易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组织单位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组织单位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6特别提醒:本项目物资采购业主有准入要求,因疫情原因对考察准入进展造成影响。各投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业主的考察,如不能达到业主的入围要求,招标组织单位有权解除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9日15:00 至2022年08月29日15:00时通过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组织单位或汇至招标组织单位指定帐户并经招标组织单位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于2022年08月29日14:00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投标人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1228814985@-蔡泽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汇款备注沁伊5标声测管材料标书款。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银行账号:11006022401800257425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9月08日15:00。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单位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5000元(人民币)
5.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组织单位指定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 户 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银 行 账号:110060224018010009992
5.6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沁伊5标项目声测管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组织单位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5.7 投标保证金经办人在填写汇款人银行账号信息时一定要写到所在银行的分行或者支行,以便后续退款顺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
7.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8.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沁伊高速QYTJ-5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
售标联系人: 蔡泽宏 电话:18173311549
售标联系人: 王玉林 电话:010-81403477
标书汇款凭证发送邮箱: 1228814985@(蔡泽宏)
供应商注册联系人:韩贵 电话:15810884667
公司联系人: 宋智勇 电话:010-64240587,15010432996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发送邮箱: 498133866@(宋智勇)
项目联系人: 杨双喜电话:18737958280
备注:注意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不同
招标编号:
| 序号
| 项目简称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合计数量
| 交货地点
| 预计供货期
| 备注
|
| 1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沁阳至伊川高速公路QYTJ-5标
| SCG-01
| 声测管
| Ф53*2mm
| m
| 160000
| 161800
|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
| 2022年9月
| 以上数量均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投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具体进货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投标人应予理解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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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测管套筒
| Ф58*2mm
| m
|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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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算及支付
1.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每月办理对账结算,三个月办理一次付款,付款比例为三个月结算金额的70%,6个月内支付剩余27%,留存3%为质量保证金;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3个月;(√ )6个月;()9个月;()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4.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沁伊高速QYTJ-5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
售标联系人: 蔡泽宏 电话:18173311549
售标联系人: 王玉林 电话:010-81403477
标书汇款凭证发送邮箱: 1228814985@(蔡泽宏)
供应商注册联系人:韩贵 电话:15810884667
公司联系人: 宋智勇 电话:010-64240587,15010432996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发送邮箱: 498133866@(宋智勇)
项目联系人: 杨双喜电话:18737958280
备注:注意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