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蒲江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部
物资采购
(镀锌钢管、镀锌角钢、镀锌扁钢)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2.76.1-4-型材(蒲江项目)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蒲江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镀锌钢管、镀锌角钢、镀锌扁钢进行招标采购,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蒲江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部。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高铁新城片区位于蒲江县城区西部,东接南部新城片区,北靠老城片区。规划区规划范围东至蒲江河,北抵西门沟,西接成蒲高铁,南临成雅高速,规划范围面积为219.77公顷(3296.55亩),总投资9.41亿元。涉及市政道路、桥梁、涵洞、排洪渠、综合管廊、绿化带、垃圾中转站等。建设内容基本覆盖整个高铁新城片区。
2.2招标内容:镀锌钢管、镀锌角钢、镀锌扁钢。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2年08月19日15:00 至2022年08月29日15: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 招标文件购买:收取500元/标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2年08月29日14:00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标书费”。(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汇款时间、汇款方式、汇款金额、汇款单位、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0 6022 4018 0025 7425 7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09月08日15:00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08日15:00止,2022年09月08日15:00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
5.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2年09月08日14:00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蒲江项目型材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必须联系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
帐 号:5001 1107 2018 0100 2208 5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蒲江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园鑫桥中路3号院3栋
项目信息:蒲江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部
项目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蒲阳路中交三公局蒲江项目部
售标联系人:蔡泽宏 联系电话:18173311549
售标联系人:王玉林 联系电话:010-81403477
电子邮箱:1228814985@(蔡泽宏-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李文字 联系电话:17608008732
项目联系人:赵 崇 联系电话:15574995697
电子邮箱:461773566@(李文字,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至不同的账户
8.付款方式:
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期,支付为无息支付。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60%;六个月后,若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已办结算总价款的97%。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每期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质保期为6个月。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附件:招标物资划分
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 /
| 1
| 镀锌钢管
| DN20
| 吨
| 35
| 中交三公局蒲江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部
| 中交三公局蒲江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
| 2022年9月至本工程结束。
|
| 2
| 镀锌钢管
| DN125*4mm
| 吨
| 925
|
| 3
| 镀锌角钢
| L50mm*5mm
| 吨
| 77
|
| 4
| 镀锌扁钢
| 50×5
| 吨
| 97
|
| 合计
| | | | 1134.00
|
| 1.技术要求:符合《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15);《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 2518-2019);《热轧型钢》(GB/T 706-2016)执行国家标准。镀锌钢管、镀锌角钢、镀锌扁钢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
| 2.验收:镀锌钢管、镀锌角钢、镀锌扁钢均采用招标方电子汽车衡验收,数量以招标方电子汽车衡验收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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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由于图纸不全,此规格、数量为暂估,实际供货以发货通知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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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蒲江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园鑫桥中路3号院3栋
项目信息:蒲江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部
项目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蒲阳路中交三公局蒲江项目部
售标联系人:蔡泽宏 联系电话:18173311549
售标联系人:王玉林 联系电话:010-81403477
电子邮箱:1228814985@(蔡泽宏-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李文字 联系电话:17608008732
项目联系人:赵 崇 联系电话:15574995697
电子邮箱:461773566@(李文字,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至不同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