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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1)号补遗书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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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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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1)号补遗书各投标人:根据“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内容如下:1.险种2里的重大疾病中的3种轻症(具体哪3种)?是否可以根据我司在保监会报备产品的轻症范围承接?答:是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中规定3种轻症病种范围。2.子女方案中重大疾病及疾病身故两项责任(在监管上子女10岁以下最高总保额20万)如若在投保过程中发现有个人购买重疾超过监管限定保额时,是否取消被保险人资格?答:历往监管文件中并未对子女的重大疾病保额有所限定,仅《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文件对子女的身故责任有所限定,约定“(一)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二)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在实际投保中子女的疾病身故按照限定保额的差额部分来进行投保,不取消被保险人资格。3.投保单位中是否仅有两名已患重疾及轻症人员?如还有其他已患重疾的人员,烦请告知。答:总部目前仅招标文件中列明的两名已患重疾员工,轻症人员不详;各所属单位人员是否有已患重疾及轻症人员目前暂不了解。4.请列明被保险人的职业性质是什么?答:总部人员均为内勤人员;各所属单位包括内勤人员及部分外勤人员,外勤人员主要为各高速公路的收费员。5.投保医疗险是否有退休人员?是否均在北京?是否都有北京社保?答:医疗险投保人员中目前暂无退休人员,后续陆续会有退休人员;总部人员均在北京且具有北京社保;各所属单位人员均具有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地区范围覆盖:贵州、重庆、湖北、广东、陕西、山西、云南、广西、新疆等区域。6.投保单位是否仅为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保?如不是,请提供其他所属单位的名称。答:总部与其各所属单位分别投保,分别出单。7.请提供2019、2020及2021三个完整年度的医疗险的保费金额和赔付金额,以及重疾险的发生人数及赔付金额。答:总部2019年综合赔付率36.6%;2020年综合赔付率35.39%; 2021年综合赔付率28.31%。近三年无重大疾病赔付;各所属单位为首年投保无历史数据。8.“借调人员”是否包含在参保人员范围内?如有,请告知参保人数?答:参保人员范围不含借调人员。各投标人在收到本补遗书后,应在2022年8月22日18时前以邮件形式(格式见附件1)向招标人予以确认收到本补遗书,未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补遗书。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附件1:回函格式邮箱:wangrui@ 招标人: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回函格式(招标人):我单位已收到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1)号补遗书。投标人:(盖公章)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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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信息 |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1 | 事故和健康保险服务 | 补充医疗保险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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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列表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1
| 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1)号补遗书.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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