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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QZZXZXCZ2022043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5米系列纯电动城市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具体见后附《项目货物(服务)一览表》及“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品牌车型的制造商或其授权销售商,授权销售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海易招”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民权路10号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0595-28280025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E-mail:qzzxzx@邮编:362000电话:0595-29016288、18559571199传真:0595-29018566联系人:陈女士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595-22253078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
附:项目货物(服务)一览表项目编号:QZZXZXCZ2022043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服务)名称单位数量预算价投标保证金11-16.5米系列纯电动城市公交车辆5262500026000注:1、本项目的预算价为人民币贰佰陆拾贰万伍仟元整(¥2625000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2、交货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40日历日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3、交货地点:中标供应商送车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4、投标人中标后与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5.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投标时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货物、税金、人员工资、差旅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送车费等一切涉及该项目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一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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