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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机动支队保障处福州某部公寓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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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机动支队保障处福州某部公寓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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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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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福州某部公寓住房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办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GT福州2022001
项目名称:福州某部公寓住房改造项目(施工)
预算金额:656.500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6.500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福州某部公寓住房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某部公寓住房改造项目(施工)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机动支队保障处,建设资金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机动支队保障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五四路275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改造公寓住房约31套,面积约27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改造公寓住房约31套,面积约2700平方米。内容主要包括改造装修、水电和其他专业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业主上级部门相关文件。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56500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按否决投标处理;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9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时30分00 至11时30分00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00 秒采用不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获取地点及方式:直接至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办理。(特别提醒:因疫情原因,有出过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人员,需要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进入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3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6月29日 9 时30分00秒前。提交地点: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特别提醒:因疫情原因,有出过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人员,需要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进入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机动支队保障处;
地址: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55号,邮编:350003;
电话:0591-63332032转杨警官,传真:/;
联系人:杨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 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10号海西佰悦城17号楼8层,邮编:350000
电话:0591-83320580,传真:0591-83320580
联系人:杨斌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2617708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机动支队组织纪检股
地址: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55号
联系电话:0591-63332032转组纪股
合同履行期限: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按否决投标处理;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2日 至2022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办理。
方式: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获取地点及方式:直接至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办理。(特别提醒:因疫情原因,有出过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人员,需要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进入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6月29日 9 时30分00秒前。提交地点: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特别提醒:因疫情原因,有出过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人员,需要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进入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机动支队保障处
地址: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5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警官,电话:0591-63332032转杨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10号海西佰悦城17号楼8层
联系方式:电话:0591-83320580,联系人: 杨斌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斌
电话:1332866593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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