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职工食堂餐料采购项目公开询价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昌南辆采﹝2021﹞006号)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现就职工食堂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该项目包件2:南昌南车辆段鹰潭职工食堂餐料采购,因一次报价人报名不足三家,现予以发布公开询价二次公告。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包件2,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交付日期
| 交付地点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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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2
| 南昌南车辆段鹰潭职工食堂餐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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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采购方实际需求量提供餐料
| 当日中午12点前采购方提供餐料品种及数量,次日早上7:30分前送达。
|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东二村13号
| 《报价清单》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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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需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2报价人营业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报价清单内各类餐料。
3.3报价人不存在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的不良行为或履约中有不良反映的情况。
3.4.其他要求:
3.4.1报价单位须对每个批次的肉类、家禽类等餐料提供当地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证明及审批、审核报告。
3.4.2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
②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
③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报名(报价)物资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或履约中有不良反映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2《包件2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1年4月20日9:00至2020年4月24日17:00
4.3 报价截止时间: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187205194@QQ.com邮箱;
4.4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2)、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3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须为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5.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报价函》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前
5.3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 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对报价人不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5.5 已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按指定生产厂家或品牌报价。
5.6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7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8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清单》《报价函》相关要求。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向塘镇向铁北大道15号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791-87052204、18679232111
接收报价函邮箱:187205194@QQ.com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招标办
日期:2021年4月20日
附件1:《包件2报价清单》
附件2:《包件2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