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新疆兴卫村居民委员会箱变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1-04-1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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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兴卫村居民委员会箱变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浦江大厦11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9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兴卫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兴卫村居民委员会箱变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NJKZ2021-004C。
1.2项目名称:兴卫村居民委员会箱变采购及安装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99.52万元。
1.5最高限价:995151.49元。
1.6采购需求:兴卫村居民委员会箱变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兴卫村社区居民委员会500kva箱变更换及配套服务工程。
1.7工期:3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合格。
1.9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原件备查)。
(2)供应商具有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原件备查)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原件备查)。
(4)供应商须提供其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0年10月至2021年03月)社保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原件备查。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投标人应承诺按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及完成送电。(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设计、监理、检测、招标代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4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浦江大厦11楼1102室)购买磋商文件。
3.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4 月19日至2021年04月23日,09时00分至11时00分、 14时00分至17时30分(工作时间)。
3.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份(¥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鼓楼区浦江大厦11楼1105)。
4.3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并递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5.1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开启地点: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响应文件份数
(1)纸质响应份数: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每份投标文件必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电子响应文件份数:共壹份,以U盘为载体存储。
7.2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响应苏财购【2020】19号文要求,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3政策功能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联系方式
(1)名称: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兴卫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2)地址:/ ;
(3)联系人:/ ;
(4)邮编:/ ;
(5)电话:/ 。
8.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大厦11楼;
(3)联系人:毕工;
(4)邮编:210000;
(5)联系电话:15312026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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