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批复号:丰审批投资[2021]18号 ,核准号:2021-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丰宁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建设地点:黄旗镇垃圾填埋场、土城镇垃圾填埋场、黑山咀镇垃圾填埋场。
工程概况:
每座垃圾场建设渗滤液处理站建设1座,采用“ 调节池+ 膜系统预处理+两级 DTRO+ 清水脱气及 pH 值调节”,并对雨污分流修复环库截洪沟、设置监测井。
项目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计划工期:4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5月12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6 月30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信誉要求:(1)、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环保)类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公告“附件 1”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6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09 14:30至2021-04-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德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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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丰宁满族自治县
| 地址: | 承德市世纪城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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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7000
| 邮编: | 0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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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白玉正
| 联系人: | 滕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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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4-8016705
| 电话: | 0314-252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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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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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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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cddez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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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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