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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1-04-08
2021年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直管道路日常保洁绿化服务项目
2021WX-BJLH-1、2021WX-BJLH-2、2021WX-BJLH-3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直管道路日常保洁绿化服务项目 已由江苏省财政厅以苏财建〔2021〕1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S230具区路段起点位于蠡湖大道与具区路交叉口,桩号为K74+847,终点位于无锡苏州交界处,桩号为K90+251,路线长15.404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其中11.599公里含辅道人行道,3.805公里无辅道、人行道。按无锡市一级城市道路综合保洁标准服务。
S230十八湾段起点位于常州无锡交界,桩号为K46+755,终点位于梅园市政管养交界处,桩号为K59+077,路段长12.322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其中1.277公里含辅道人行道,11.045公里无辅道、人行道。按无锡市三级城市道路综合保洁标准服务。
G312新吴区段起点位于苏州无锡交界处,桩号为K110+742,终于无锡东互通跨线桥南,桩号为K127+921,路线全长17.179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其中9.726公里含辅道人行道,7.903公里无辅道、人行道。按无锡市三级城市道路综合保洁标准服务。
(2)招标内容与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置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2021WX-BJLH-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S230具区路段(蠡湖大道与具区路交叉口至无锡苏州交界)的机械化保洁、人工保洁、垃圾清理以及绿化维护、乔木刷白等日常保洁绿化服务。
2021WX-BJLH-2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S230十八湾段(常州无锡交界至梅园市政管养交界)的机械化保洁、人工保洁、垃圾清理以及绿化维护、乔木刷白等日常保洁绿化服务。
2021WX-BJLH-3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G312新吴区段(苏州无锡交界至无锡东互通跨线桥南)的机械化保洁、人工保洁、垃圾清理以及绿化维护等日常保洁绿化服务。
(3)计划服务期:2021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具体实施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条件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1.2业绩条件:
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道路保洁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3.1.3其它条件:
(1)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2”信息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信用等级为准),且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专栏中公布的最新履约考核综合等级评定结果公告中的信用等级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人员条件
3.2.1资质条件:
无。
3.2.2业绩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道路保洁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含副职)。(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3.2.3其它条件: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月(2020年12月-2021年2月或2021年1月-2021年3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含平台费200元)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无锡市梁溪区五爱路200号
联 系 人:孙华
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联 系 人:孔维、潘钰曙
联系电话:0519-81182336-808
邮 箱:1412793265@qq.com
8.其他
8.1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标段,售后不退。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1年4月8日16:30时至2021年4月15日16:3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69012863。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30时。招标人定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第五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5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8.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7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8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9本次招标的3个标段中,同一投标人可报名标段数量不限,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若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标段排名中均为第一,则选择其投标报价高的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余下标段推荐第二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均不再被推选为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
8.10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由于全流程电子招标范本选择有限,采用了最为贴切的施工范本,故文件中会出现无法改动的“施工”字眼。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