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2021年04月08日 14:5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品目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单位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行政区域廊坊市公告时间2021年04月08日 14:50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31日更正日期2021年04月08日更正事项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梓杨项目联系电话0316-2057108采购单位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单位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06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史培泽 0316-5212018代理机构名称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金光道40-1号(建设大厦后院)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梓杨0316-20571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131*****000723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答疑纪要 一、说明1.本《答疑纪要》是根据投标单位的质疑做出的回答。2.本《答疑纪要》作为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与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同具有法律效力。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本《答疑纪要》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二、内容1、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二、项目概况4.8条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物业经理证、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书。”项目经理同时具备物业经理证、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书有歧视性;我单位单独配备一名电梯安全管理员具备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书,专人专岗也能达到甲方使用要求。如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排斥我单位投标。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二、项目概况4.8条 派驻人员要求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提供拟派驻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健康证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物业经理证、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书。”改为:“派驻人员要求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提供拟派驻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健康证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物业经理证、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书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物业经理证,单独配备一名电梯安全管理员具备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书,达到甲方使用要求。”其他不变。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4月8日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06号 联系方式:史培泽 0316-5212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金光道40-1号(建设大厦后院) 联系方式:王梓杨0316-2057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梓杨 电 话: 0316-205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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