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分公司新营业楼装修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饶阳分公司新营业楼装修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饶阳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饶阳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饶阳县新华书店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09至2021-04-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持以下全部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留存)购买招标文件。所持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B.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C.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D.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E.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4-29 09:30 ,地点为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榕花大街136号巴厘岛假日酒店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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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饶阳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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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衡水市饶阳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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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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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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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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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令琪
| 联系人:
| 韩杨、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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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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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7221717
| 电话:
| 0311-8305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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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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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1-8305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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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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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boao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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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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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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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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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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